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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中心场地基础设施认证技术规范CQC1324-2018(二)
来源:未知 发布时间:2022-07-19 08:10 点击:

4.6 空气调节系统

4.6.1 主机房和辅助区设置空气调节系统的要求

4.6.1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1.2 评价方法: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)。

4.6.2 对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池室设置空调降温系统的要求

4.6.2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2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);和/或

(2)检查是否有业主方、第三方确认的核查资料。

4.6.3 机房专用空调配置

4.6.3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3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;

(2)现场见证测试,具体测试方法见5.3.2。

4.6.4 冷冻水供水温度

4.6.4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4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。或

(2)查看设备面板或环控数据。

4.6.5 冷冻水回水温度

4.6.5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5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。或

CQC1324-201817(2)查看设备面板或环控数据。

4.6.6 采用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的设备

4.6.6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6.2 评价方法: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。

4.6.7 蓄冷装置供应冷冻水的时间

4.6.7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7.2 评价方法: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。

4.6.8 双冷源

4.6.8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8.2 评价方法: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。

4.6.9 冷冻水供回水管网

4.6.9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9.2 评价方法: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。

4.6.10 冷却水补水存储装置

4.6.10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10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竣工图纸(空调设计说明等);

(2)现场查看。

4.6.11 冷热通道隔离

4.6.11.1 技术要求:见5.3.1。

4.6.11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竣工图纸;

(2)现场查看。

4.7 布线

4.7.1 承担数据业务的主干和水平子系统

CQC1324-2018184.7.1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应采用OM3/OM4多模光缆、单模光缆或6A类以上对绞电缆,主干和水平子系统均应冗余。标准级(B级)宜采用OM3/OM4多模光缆、单模光缆或6A类以上对绞电缆,主干子系统应冗余。

4.7.1.2 评价方法:检查是否有业主方、第三方确认的测试资料。

4.7.2 进线间

4.7.2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不应少于2个;标准级(B级)不应少于1个;基础级(C级)宜为1个4.7.2.2 评价方法:现场查看。

4.7.3 智能布线管理系统

4.7.3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宜;标准级(B级)可。

4.7.3.2 评价方法:现场查看。

4.7.4 线缆标识系统的要求

4.7.4.1 技术要求:应在线缆两端打上标签,配电电缆宜采用线缆标识系统。4.7.4.2 评价方法:检查是否有业主方、第三方确认的测试资料。

4.7.5 在隐蔽通风空间敷设的通信缆线防火要求

4.7.5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应采用CMP级或低烟无卤阻燃电缆,OFNP或OFCP级光缆,也可采用同等级的其它电缆或光缆。

4.7.5.2 评价方法:检查是否有业主方、第三方确认的测试资料。

4.7.6 公用电信配线网络接口

4.7.6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应为2个以上,标准级(B级)宜为2个,基础级(C级)宜为1个4.7.6.2 评价方法:检查是否有业主方、第三方确认的测试资料。

注:对于尚未布线的数据中心不适用

4.8 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

4.8.1 技术要求:见5.4.1。

4.8.2 评价方法:现场核查。

注:仅对环境和设备监控系统功能进行核查。

注:对于已经投产的机房等设施,可以参考本规范的部分技术条款执行。

CQC1324-2018194.9 安全防范系统

4.9.1 技术要求:见5.5.1。

4.9.2 评价方法:现场核查。

4.10 给水排水

4.10.1 冷却水储水量的要求

4.10.1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宜满足12h用水。

4.10.1.2评价方法:现场核查。

注:1、当外部供水时间有保障时,水存储量仅需大于外部供水时间。

2、应保证水质满足使用要求。

4.10.2 与主机房无关的给排水管道穿越主机房

4.10.2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、标准级(B级)不应穿越主机房;基础级(C级)不宜穿越主机房。4.10.2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图纸;

(2)现场核查。

4.10.3 主机房地面设置排水系统

4.10.3.1 技术要求:增强级(A级)、标准级(B级)、基础级(C级)应设置排水系统,用于冷凝水排水、空调加湿器排水、消防喷洒排水、管道漏水 。

4.10.3.2 评价方法:

(1)查看图纸;

(2)现场核查。

5 现场见证测试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

5.1 环境测试

5.1.1 温度和湿度

5.1.1.1 技术要求:数据中心场地基础设施的温度、湿度技术要求见表1。

image.png


5.1.1.2 测试方法:

(1)测试设备:温度测试设备可以使用水银温度计、金属温度计、电子温度计和其他类型的温度计;湿度测试可以采用普通干湿球温度计、电子湿度计或其他类型的湿度计;露点温度测试设备可以使用露点仪或其他类型设备;温度测试设备的分辨率应优于0.5℃,湿度测量仪器的分辨率应优于3%,露点温度测试设备的分辨率应优于1℃;

(2)开机状态下的测试应在设备运行1h后进行;

(3)测试点位置应选择高度距离地面0.8m,距设备表面0.8m以外处,并避开出、回风口;测试点布置面积不大于50m2时,应对角线5点布置,测试点分布如图1所示,测时点位置2、3、4、5均应选在A~1,B~1,C~1,D~1中心点附近;如机房大于50m2,每增加20m2~50m2,增加3~5个测试点,测试点应平均分布在机房各个区域;

image.png


(4)对于采用热通道/冷通道布局规则的数据中心机房,即两排机柜进风口面对面形成冷通道,出风口背对背形成热通道:(A)测试点选择布置在两排机柜之间的中心,测试点位置应距离地面0.8m;在冷、热通道中每3m或每4个机架位置至少设一个测试点;(B)温、湿度状况以冷通道的测量数据为判定依据,

CQC1324-201821热通道的测量数据记录备案仅作为参考;

(5)对主机房和辅助区的温度进行足够长时间的监测,得到温度变化率。5.1.2 主机房空气含尘浓度

5.1.2.1 技术要求:数据中心场地基础设施主机房内尘埃数量每升空气中大于或等于0.5μm的尘粒数要小于17600粒/升。

5.1.2.2 测试方法:

(1)所使用的尘埃粒子计数器,流量在0.1ctm时,分辨率应为1粒;

(2)对于新建数据中心机房,应对机房和空调系统进行清扫,并应在空调运行24h后进行测试;(3)采用光散射粒子计数法,对粒径大于或等于0.5μm的尘埃粒子计数;(4)采样时采样管必须干净,连接处严禁渗漏;管的长度根据测量仪器的允许长度,当无规定时不宜大于1.5m;

(5)计数器采样管口的朝向应正对气流方向,对于非单向流的机房,采样管口宜向上;(6)测试时,室内人员应尽量减少,且测试人员应在采样口的下风侧;

(7)测试布点和采用热通道/冷通道布局规则的数据中心机房处理方法,同5.1.1.2中的要求一致;(8)每个测试点至少连续测量3次,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测试数据。

5.1.3 照度

5.1.3.1 技术要求:

(1)基础设施内各区域照度值宜符合表的要求。主机房和辅助区应设置备用照明,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%;有人值守的机房,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备用照明的照度值的50%,备用照明可为一般照明的一部分,一般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。

image.png

(2)工作区域内一般照明的照明均匀度不应小于0.7,非工作区域的一般照明照度值不宜低于工作区域内照明照度值的1/3。

5.1.3.2 测试方法:

(1)测试所使用的照度计,分辨率应为1 lx;

(2)在房间内距墙面1m(小面积房间为0.5m),距地面为0.8m的水平工作面上进行测试;(3)在两排设备之间通道内测试时,测点应布置在两排设备之间通道内的中心线上;(4)工作区内应按照每2-4米的间距布置测试点,对于较大区域的机房,可以根据其设计对其进行区域划分抽样,抽样应具有代表性;

(5)测试时,感光球的平面应尽量水平,且尽量避开机柜等阴影区;

注:照度技术要求允许偏离。

5.1.4 噪声

5.1.4.1 技术要求:总控中心内,在长期固定工作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0dB(A)。5.1.4.2 测试方法:

(1)测试用的声级计其分辨率应为0.1dB;

(2)测试点分布可参照图1中的要求;如机房大于50m2,可按面积增加测点,测点应平均分布在机房各个区域;

(3)测试点应距离地表面1.2m~1.5m;

(4)选用A计权,测试的稳定值即为该点的实测数值。

5.1.5 振动加速度

5.1.5.1 技术要求: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,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/s

2。

5.1.5.2 测试方法:

(1)所采用的振动测试仪频率范围覆盖1Hz~20kHz;

(2)测试点选择3~5点,大面积房间可增加测试点;

(3)在每一个点读数前先让仪器在该点停留五到十分钟,取最大值。

5.1.6 无线电骚扰环境场强

CQC1324-2018235.1.6.1 技术要求: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骚扰环境场强在80MHz~1000MHz和1400MHz~2000MHz频段范围内不应大于130 dB(μv/m)。

5.1.6.2 测试方法:

(1)无线电骚扰环境场强测量仪表应符合GB/T6113.101的技术要求;

(2)测量前照明灯具应全部正常开启;

(3)测点应选择在机房内距专用空调、UPS主机及电池、新风机、机房动力配电柜等机房专用辅助设备1m外,如果距离不满足要求,应在报告中注明;

(4)每50m2布置不少于5个测试点;

(5)记录每个测试位置的频谱图,如果峰值大于限值时,需要给出此位置的采用准峰值检波的最大值。5.1.7 工频磁场场强

5.1.7.1 技术要求:主机房和辅助区工频磁场场强不应大于30A/m。

5.1.7.2 测试方法:

(1)测点应选择在机房内距专用空调、UPS主机及电池、新风机、机房动力配电柜等机房专用辅助设备0.6m外;

(2)每50m2布置不少于5个测试点;

(3)使用低频磁场强度测试仪进行检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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